2007年3月24日星期六

报章读后感


报章报道:劳改法令实施九年以来,垃圾虫数目并没下降,重犯者也很多。试写出你的感想。

4 条评论:

匿名 说...

Testing.

庄庄 说...

Testing also.

匿名 说...

报章报道,劳改法令实施九年以来,垃圾虫数目并没下降,重犯者也很多。对于这则报道,我感到十分讶异。为何人们明知随意乱丢垃圾是不好的、是犯法的,还继续做出这样的举动呢?


(不会写原因。。。)


我觉得为了减少垃圾虫的增加,我们可以从家庭开始。孩子们都应该从小就被父母叫道说虽已丢垃圾是不对的,并且更重要的是要以身作则。毕竟大人做什么,小孩子都回去学习,如果家长不做好教子的本分的话,孩子们很容易得就会染上这种随意丢垃圾的恶习。这便会导致孩子们长大后变成垃圾虫,因为这种习惯已经根深蒂固了,所以很难在一夕之间把它改掉。

再次,我认为政府或许应该以更严格的惩罚来教训这些垃圾虫及重犯者,避免他们在作出错误的举动。


综合上述,我认为我们应该制止随意乱丢垃圾的行为,这样才能让新加坡当个名副其实的 “花园城市”。

庄庄 说...

人们自私自利,没有责任感,图一时方便,不把法令放在眼里。
劳改者不知羞耻为何物,恶性难改,依然我行我素,乱抛垃圾。
既然劳改失效,你也提到更严格的惩罚,那就坐牢吧,如何?
好的尝试!你(明慧?)开了第一炮。
还有谁有妙方良药?记得报上大名哦!
欢迎其他方面的问题!